察举制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方法,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汉代。当时,汉武帝提出了“黄老之学”,强调官员必须具备德才兼备的条件。为此,他便想到了察举制这个古老而有效的博弈方式。
察举制是一种选拔官吏的方式,主要依赖人人相互揭发陈述,并由朝廷进行考核的制度。察举制的实行,挤压了世卿大族的权力,打破了部分朝野势力,让有才德有抱负的人有了一个实现理想的平台。
在唐代,察举制再度被推崇。初唐贞观元年,太宗李世民登基后,颁布了《唐六典》,规定了诸多细则,其中包括选拔官员的方式。唐朝凭借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繁荣了数百年,也孕育了一批批中华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