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已经开展了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综合整治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三大攻坚战”的实施。保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是棚户区改造空间开发、综合整改、环境卫生提升、公共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城中村是我市最为集中的棚户区,是部分低收入家庭唯一的住房。为了保障城中村居民的基本利益,徐慧莹要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对持有合法居住权并符合相关标准的居民,要将他们实行“安置在原址”的方式或“一户一套”、尽量采取人均建筑面积不减少“两限”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徐慧莹还指出,在改造项目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待每一个参与改造的户主,要公正透明、严谨审核各项注册资格和产权证明问题。对于购房居民,也要杜绝虚假购房登记等恶性问题。精准评定每一户人家的经济及居住状况,严格按照登记和评定结果,通报后重复申报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务求让有困难的困难户、有需要的需要户得到有效的救助和支持,同时也要杜绝部分恶意骗取补偿配套政策的行为。
徐慧莹强调,改造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久坚持,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需要精准量化的评估和高标准的施工,也需要妥善应对居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改造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整治的进程,助力城市美丽幸福家园的建设。